陕政办函〔2018〕5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全省高等学校申报的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评审、公示。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授予“首创教育教学质量实时监测大数据平台,科学评教,精准服务,提质增效”等43项成果为陕西省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强基拓域,注重能力,能源动力类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等64项成果为陕西省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培养具有国际一流创新能力研究生的教育实践”等132项成果为陕西省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体现了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进展,代表了全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水平。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发挥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各地、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教学成果统筹培育、表彰激励、推广应用机制,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奋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为落实“五新”战略、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附件:陕西省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