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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点击数:

(经2018815日医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医学生实践教学是学校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对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教学基地是我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实习、创新能力培养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有助于丰富学生实践内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有助于促进教学、科研与企事业单位有机结合,支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有助于加强学校与社会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第二条实践教学基地应为医学生完成临床教学、见习、实习、专业技能训练、毕业考核等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第三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医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重要作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实践教学基地基本批准

第四条西安交通大学医学实践教学基地是学校进行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一体化的终身教育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指与学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的医疗机构、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分为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基地、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五种类型。

第五条医学部本着整体规划、特色鲜明、强化建设、确保质量的原则,与时俱进地加强实践教学基地规划和建设,逐步建成学科特色鲜明、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体系。积极构建以直属附属医院为核心,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基地为基础,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与基层实践教学基地为补充,适应医学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践教学基地网络。

第六条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临床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评估认定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准入条件由所隶属的学院参照《西安交通大学临床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制定,报请医学部人才培养处审批。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考察评审,符合条件者报医学部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审定基地名称、合作协议等事项,举行挂牌仪式。学校负责聘任实践教学基地部分优秀教师为兼职教师(具有教师资格或医师执业证),颁发聘书。

第三章 实践教学基地管理

第七条医学部对实践教学基地承担宏观指导和监管责任,统筹管理和合理调配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资源。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创新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各类实践教学基地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教学质量与基地建设相互促进和共同提高。

第八条各学院承担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发展、业务培训、组织管理等责任。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学基地建设,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领导参加的实践教学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学院须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管理队伍,组建由学院专任教师、教学基地兼职教师、管理人员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依据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实验和实习大纲等要求组织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第九条各实践教学基地的主要领导是教学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教学教育工作,认真履行协议,把教育教学与本单位工作有机融合为一体。不断增强教学意识,认真组织并完成好医学部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条医学部健全对实践教学基地的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各学院和专业健全实践教学基地评价体系,定期组织专家或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教学基地进行考核评估。考评优秀的基地进行表彰,并在各项教学建设中给予重点扶持;推诿学校教学任务、教学质量明显滑坡、发展滞后的基地,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期间暂停分配教学任务;考评不合格且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基地,将中止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医学部指导各学院和专业适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和专业要会同教学基地制定和完善课程质量标准,提交医学部审核批准,逐步建成体现专业特色和符合人才市场需求的实践教学体系。

第十二条医学部对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规定。各学院和专业要落实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推行与实践教学基地共建的联动管理机制。包括制定双方共管的举措,建立双方有效的联系沟通制度,建立双方协同教学和学生管理制度,建立双方教学经验交流和师资培训计划等,促进实践教学基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第十三条各实践教学基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要定期召开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会议,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搭建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平台、教师教学交流平台和教师教学研究平台,推动师资队伍和教学团队建设,形成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的长效机制。



第四章 实践教学基地任务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基地必须把教学教育作为重要职责和应尽义务,树立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健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基地建设和教学管理。不断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做到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高效,教学条件良好,教学效果显著。

第十五条实践教学基地应强化教学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要切实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健全教学与学生管理机构与岗位职责,把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纳入各级责任目标管理。健全教学工作激励机制,激励教师专注教学,潜心育人。

第十六条实践教学基地必须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教学水平。按照课程质量标准和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教学,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教学任务。要健全完善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制度,规范教学环节管理包括教学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结束时的考核等重要环节。定期召开专题教学工作会,组织教研室开展各项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实践教学基地必须强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确保学生操作能力培养。坚持开展医学生技能竞赛,强化医学生能力的培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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