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质量工程 > 教学名师 > 正文

陕西省关于表彰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点击数:


各高等学校、有关军队院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4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九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经学校推荐、申报公示、专家评选、厅务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103名教师为第九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名单见附件)。

开展高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是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在认真总结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教学名师的培养选拔应用机制,促进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要充分发挥教学名师传、帮、带作用,唱响教学主旋律,积极探索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途径,为教学名师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要结合本校实际,给予教学名师一定的物质奖励,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钻研教学,在校内营造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省教育厅希望获奖教师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号召高校广大教师向获奖教师学习,切实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培养人才培养上来,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

201563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 站点建设与维护: 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