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质量工程 > 教学名师 > 正文

西安交通大学“名师、名课、名教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点击数:


为加强我校后备教学名师培养,扎实、有效地推动我校优秀教师队伍的建设,促进优秀课程、优秀教材建设,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与任务(2015-2020)》《一流大学建设计划人才培养专项建设指南》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行动计划》等要求,特制定《“名师、名课、名教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着力培养高层次教学人才,加快促进名课程、名教材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总体思路

以适应并引领国家大类人才培养改革为基本思路,加速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步伐,通过实施“名师、名课、名教材”建设工程,以本科师资队伍建设为依托,以教学名师培育为引领,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教材建设为辅助,发挥“名师”“名课”“名教材”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为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人力、智力支撑,促进本科教学精品化、国际化。

二、培养原则与目标

(一)培养原则

坚持重点培养、严格要求、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后备教学名师培养、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和“名课、名教材”建设。其中,后备教学名师培养分为:教学名师A类(国家级后备教学名师)、教学名师B类(省级后备教学名师)、教学名师C类(校级后备教学名师)。

(二)培养目标

1.后备教学名师培养。计划每年遴选一次,每次遴选教学名师A类2名,B类8名, C类20名。五年内培育具备国家级教学名师条件的教师5名,具备省级教学名师条件的教师30名,具备校级教学名师条件的教师100名;获批省级教学名师不少于10名,在国家级教学名师评审中每次确保获批1名。

2.教学名师工作室。3年内建设10个教学名师工作室,每年至少获批2个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2016年在有国家级教学名师或2名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学单位建立以名师命名的“XXX名师工作室”,通过以名师为核心的教学团队开展后备名师培养工作。

3.“名课、名教材”建设。2016年起,每年名课建设立项55门课程(含5门MOOC),建设期满后评选出25门名课程,连续立项4年。每位教学名师(A类)带领所在团队在建设期内须建成1门名课程,或在已有名课程建设方面做出新的成绩;每年遴选50种教材予以立项支持。

三、遴选程序与遴选条件

按照“个人申报或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程序,坚持公开公正、择优支持的遴选原则。

(一)基本条件

入选本建设工程的教师须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质量优秀。

后备教学名师培养人选:近三年每年讲授本科生课程(含实验课)不少于32学时,且教学效果好。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教学名师工作室构成至少包括: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1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不少于4名。

“名课程”建设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近3年主讲该课程不少于2轮,主讲学时占总学时一半以上,综合评价优秀。

“名教材”曾列入“国家规划教材”“国家精品教材”等序列,或曾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励或“名课程”配套教材。

(二)其他条件

1.教学名师A类

具有2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专家赞誉。同时,至少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条件(不同级别同一奖项或项目不重复计算,下同):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3名)。

(2)国家级规划教材负责人。

(3)国家级教学项目(教改项目、课程、MOOC、教学团队、实验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下同)负责人。

2.教学名师B类

具有1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教学效果优秀。同时,至少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条件: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前3名)。

(2)国家级规划教材(前3名)或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前2名)。

(3)国家级教学项目(前3名)或省级教学项目(前2名)。

(4)教学竞赛项目(授课竞赛、“微课”竞赛、多媒体课件大赛等,下同)省级获奖及以上。

(5)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国际奖根据竞赛项目实际设奖等级比照国家奖的等级予以认定,下同)。

3.教学名师C类

具有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同时,至少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3项条件: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前2名)。

(2)国家级规划教材或校级优秀教材奖及以上(前3名)。

(3)省级教学项目(前3名)或校级教学项目负责人。

(4)教学竞赛项目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同行专业二等奖及以上。

(5)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校级特等奖及以上。

四、工作任务

(一)后备名师工作任务

1.建设期内基本任务

(1)作为骨干成员,参加课程或教学团队或教学实验室(中心)的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2)每年讲授本科生课程(含实验课)不少于64学时(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可计算临床带教学时数),教学效果好。

(3)教学名师(A类和B类)作为指导教师每年至少指导1名青年教师教学工作,教学考核优秀。

(4)作为主讲人,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2学时)公开示范课,每学期为全校或学院教师开设教学专题讲座1次。

2.指标任务

建设期内应获得一定数量代表性成果(均指新增项目)

(1)教学名师A类

至少完成下列任务一或任务二中的的任意1项或任务三中的任意3项。

任务一:入选国家级教学名师。

任务二: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

任务三:

1)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前2名)。

2)主编教材获国家级规划教材立项或获得省级优秀教材奖。

3)国家级教学项目(前3名)或省级教改重点项目负责人。

4)获得教学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5)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负责人。

6)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7)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或秘书长。

(2)教学名师B类

至少完成下列任务一或任务二中的任意1项或任务三中的任意3项。

任务一:入选陕西省教学名师。

任务二: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

任务三:

1)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负责人。

2)主编教材获国家级规划教材立项或省级优秀教材奖。

3)国家级教学项目(前5名)或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

4)教学竞赛项目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5)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奖。

6)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担任委员及以上。

(3)教学名师C

至少完成下列任务一或任务二中的任意1项或任务三中的任意2项。

任务一:入选校级教学名师。

任务二: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或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负责人。

任务三:

1)编写教材获校级以上规划教材立项(前3名),或校级以上优秀教材奖。

2)省级以上教学项目(前3名)或校级教学重点项目负责人。

3)教学竞赛项目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奖及以上。

5)在教育研究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担任委员。(二)教学名师工作室工作任务

任务一:组织教学名师示范公开课程或开展教学名师讲座、或开展教学研究专题研讨会,每学期不少于3次。

任务二:至少培养教学名师A类或教学名师B类1名,或教学名师C类2名(其中1名为本学科教师)。经工作室培养,获批的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至少2名。

任务三:根据各类后备教学名师工作任务,对本学科入选教师制定个性化指导与帮扶计划,同时至少对2名其它学科的后备教学名师开展共性化培养和指导。

任务四:创建或指导后备教学名师创建“名课程”1门或“名教材”1种。

(三)“名课、名教材”建设工作任务

“名课程”建设完成任务一至五,“名教材”建设完成任务六。

任务一:教学团队所在教师教学评价优秀者达80%以上

任务二:课程授课团队至少有1人入选后备教学名师培养序列或进入教学名师工作室培训。

任务三:与课程相关的教学改革与研究内容获校级及以上教学项目立项。

任务四:教学团队中至少有2人获教学竞赛项目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成果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任务五:每学期至少组织示范公开课程2次。

任务六:未获奖的教材至少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励;已获奖教材,最新一版出版发行量提高不低于2%。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

建设工程由教务处牵头,人力资源部(高层次人才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合统筹规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学院/系为建设工程实施主体,要把建设工程纳入学院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为建设工程实施提供相应的工作、办公条件,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为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营造环境。

学校在组织各类项目申报、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工作时,同等条件下向入选建设工程的教师或课程予以倾斜。

(二)经费保障

建设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学校对纳入工程的项目,予以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一次性核定,按照如下标准分类支持津贴或建设经费,津贴随工资发放至教师工资账户,建设经费根据项目建设内容予以立项支持,主要用于教师培训、赴外交流及教学改革等。

1.后备教学名师培养支持标准:

(1)教学名师A类每年津贴8万元,一次性支持建设经费20万(其中50%用于团队其他成员劳务费)。

(2)教学名师B类每年津贴4万元,一次性支持建设经费10万(其中50%用于团队其他成员劳务费)。

(3)教学名师C类一次性支持建设经费5万元。

2.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支持标准:

每年支持10万元/个,5年共支持50万元/个,获批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称号的,一次性追加建设经费10万元/个。建设经费可用于名师指导、咨询等(不超过50%),也可用于研讨、调研、资料费等,其中,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每年津贴3万元。

3.“名课、名教材”建设支持标准:

依据课程性质、教材建设情况分别一次性支持建设经费2~4万元。

4.建设工程所在院系需列支相应的配套经费(具体标准由院系制定)。

六、管理与考核

1.后备教学名师培养、名课程(含MOOC)、名教材建设期均为4年。

2.学校、院系与入选教师共同签订任务书,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规划,以任务书具体内容为考核依据;中期检查由院系组织实施,报学校备案;期终考核和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根据中期检查和实施效益等情况,调整下年度经费预算。

3.入选者所有成果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交通大学。所涉及的成果归属由西安交通大学和教师个人共同拥有。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 站点建设与维护: 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