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22〕49号)文件和教务处专业选择工作安排,特制定医学部2024级医学试验班(临床类)、医学试验班(医学类)、药学类学生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一、专业选择范围与分流专业方向
1.专业选择学生范围
2024级医学试验班(临床类)、医学试验班(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在籍在校且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2024年前入学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后进入2024级医学试验班(临床类)、医学试验班(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班级且未选择专业的学生,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2024级港澳台学生、插班留学生、预科转入以及2023级专业选择后留级至2024医学试验班(临床类)、医学试验班(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班级的学生,已确定主修专业者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2.专业选择分流专业方向
2024级医学试验班(临床类)分流至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350人、口腔医学专业46人;
2024级医学试验班(医学类)分流至基础医学专业47人、预防医学专业46人、法医学专业46人;
2024级药学类分流至药学专业38人、制药工程专业20人、临床药学专业20人。
二、专业选择工作流程
1.公布专业选择实施方案(5月25-5月31日)
根据学校专业选择工作推进计划,在5月底适时公布经学校审定通过后的专业选择实施方案,由医学部在校园开放日(5月31日)集中组织专业介绍与咨询活动,其余时间咨询人才培养处或者各学院。
人才培养处咨询人:张老师 029-82655039。
各院(系)请在各院(系)教务老师处咨询。
6月初学生在教务系统查询专业接受计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网上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6月10日8:00-6月12日18:00
学生在上述规定时限内,依托学校本科教务平台在各自专业大类分流方向范围内按意向顺序选报专业志愿,不得少填。志愿填报截止后,将不允许补填、更改。志愿填报期间公布专业热度,未填报志愿者将在接收计划还有余量的专业中予以调剂。
3.专业选择综合考核(6月中、下旬)
学生专业选择的考核拟定于6月中、下旬由医学部和宗濂书院协同组织,综合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构成,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10%+学业成绩×90%。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宗濂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评定,成绩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学业成绩,由医学部根据2024级医学试验班(临床类)、医学试验班(医学类)、药学类培养方案要求,核算学生2024-2025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学分绩,成绩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其中,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0分计算;专业导论课、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参与计算;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4.录取及公示(7月上、中旬)
专业选择的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专业接收计划及学生综合成绩依托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录取。
专业选择的公示,拟定于7月11-13日对专业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5.学籍信息变更(7月中旬)
专业选择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取结果将上报学校教务处,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学籍变更。
三、组织与申诉
1.专业选择工作组织
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医学部人才培养处、药学院成立由本科教学分管领导、系(所)主任、教授代表等组成的专业选择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业选择工作具体落实。
2.专业选择异议申诉
学生对专业选择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或学校工作组反映或申诉。
医学部专业选择工作小组邮箱及电话:
邮箱:rpzhang@xjtu.edu.cn
电话:82655039
学校专业选择工作组邮箱及电话:
邮箱:anna831@xjtu.edu.cn
电话:82668305
本专业选择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医学部专业选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