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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6-2027学年本科交换生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1日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与我校达成的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医学部将从我校本科生中选派学生到南京医科大学开展一学年的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交流专业

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临床药学专业,原则上不得跨专业申请。

二、交流学习时间

2026-2027学年(2026年9月—2027年7月)

三、交流选派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赴境内外高校或机构交流学习或实践各项任务;

4.申请学生应为医学部2024、2025级法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临床药学专业学生,所申请专业应为南京医科大学对应专业,不得跨专业申请。

4.学生应充分了解拟申请专业及课程开设情况,一经审批确定后不能更改。接收学校2026-2027学年各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可自行上网查看或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查看。

四、选派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交换生申请表(见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交流学生学习计划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学部人才培养处105办公室,word版报名表同步发送rpzhang@xjtu.edu.cn;通知发布之日起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QQ群内另行通知。

3.医学部人才培养处根据综合素质择优推荐,交换生名额不超5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派对象。

4.派出交流学生应在9月开学前在教务系统中申请保留学籍手续,经学校审批后到南京医科大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交流期满应按时返校,并办理复学手续。无故未按期返校者,学校将按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5.交流学生期满返校后,由个人提出课程置换或学分认定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被置换或认定的课程不再修读,未被置换或认定的培养方案规定课程,需另行补修。

6.派出交流学生的报到、选课、食宿、教材等具体问题由南京医科大学负责安排;学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交本校。

7.派出交流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取得的相关课程的成绩及学分,将纳入本校教务系统,进行相应认定及转换。

8.感兴趣同学可加QQ群交流,申请时说明学号姓名专业,群号1045064771;亦可以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105办公室现场咨询。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55039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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