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学部2019年度新任研究生指导教师
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医学部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医学部2019年新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参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与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二、申请及时间安排
新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医学部两级专家审核制度进行。申请人需填写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提交本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 6月1日-4日前将个人申请资料一式二份提交所在院、系管理部门;
2. 6月5日前由各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资料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报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3. 6月6日医学部组织专家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4. 6月7日公示并上报研究生院。
附件
附件1: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附件2:医学部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医学部学术型合作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4:医学部专业型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