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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2日 点击数:

2017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要求,全日制研究生的“社会实践”一般须在第二、三学期完成。请同学们将“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交各班班长,班长于4月10日(星期三)交医学部人才培养处(118室)。人才培养处将对同学们提交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进行审核,本次未提交和审核不合格的学生需重修或补修这门课程。

附件一: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附件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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