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医学部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的通知
医培字[2021] 号
各学院:
为了鼓励学科交叉,推进学术创新,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文件精神,医学部开展2021年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主导师与合作导师均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主导师与合作导师之间须有实质性的科研项目(课题)合作且已取得成果(获奖、专利、论文等)。
3.主导师与合作导师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 ,为本校在岗在编导师。
4.曾有博士生中途退出学校“交叉培养”项目的、已招收学校“交叉培养”项目的导师不得申报 。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填写《医学部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1),主导师所属学院须对申请书进行初审推荐,确定排名并填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三、名额分配
2021年医学部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审批立项不超过5项,对获批的项目2021年给定1个全日制博士生招生名额并接受医学部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
四、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内容必须属实且经主导师与合作导师本人签字作出承诺。对于并无实质性博士生交叉培养需求、仅为获取博士招生名额的申请者(主导师或合作导师),一经发现,将纳入导师立德树人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2655318
电子信箱:32040560@qq.com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