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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资助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点击数:

各学院、医学部本科生:

为了推动本科生国际交流,学校设立了本科生赴国外交流专项资金,资助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资助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专项资金资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经学校公开选拔赴国外进行长期访学或短期访学、自行联系赴国外短期访学或参加国际会议的在校本科生。获资助学生的访学单位一般应是当年QS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名的学校,或专业排名在该国前20%的学校(由学院认定)或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和企业。鼓励申报长期交流项目。

二、资助标准

1、长期访学:在国外大学交流学习三个月(含)以上且一年以下,按每人每月3600元人民币标准予以资助。

2、短期访学:在国外大学或单位参加为期三个月以内的短期实践、暑期学校和学分课程等,按照每人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标准资助国际段往返机票(经济舱)费用。

3、国际会议:因发表论文而赴国外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资助会议注册费、国际旅费及会议期间的住宿费。

4、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贫困生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核,确定资助标准,最高可资助往返旅费、学费和一定的生活费。

三、学生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暂不包括3+2、2+2项目);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政治觉悟高,身心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学校处分;

3、在校学习期间的课程学分成绩达到75分,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较高的外语水平,一般应通过外语四级,托福、雅思、GRE等成绩也可作为参考;

4、未曾受此专项资金资助赴国外交流学习;

5、未曾获得校内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其他单位的同类资助;

6、已获得国(境)外大学邀请信。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学生下载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外交流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1),于5月22日前将申请资料(申请表、中文成绩单、英语四级复印件、其他英语证明、邀请信以及项目说明等)提交至医学部行政楼109办公室。

3、医学部按照教务处分配名额(10人)组织评审并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予以校内公示。

5、因发表论文而受邀赴国外参加高水平的国际会议,不受名额限制,学生符合条件即可随时向学院提出申请。

五、相关手续及出国管理

1、学生自行联系的国外短期交流项目,须提供国外大学的项目说明、邀请信等官方证明材料。

2、学生出访前须在国际处办理出国审批手续,出访审批表经费来源一栏中长、短期项目按照要求选择经费支付方式。

3、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主页“工作流程”栏中借款和报销流程办理各项手续。

4、学生回国后,由所在学院对其在国外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并通过教务处审核后,持出访审批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参加长期访学的贫困生可在离校前到财务处办理暂借部分资助款。

六、其它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取消其获得的资助资格,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资助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违反所在地法律或校纪校规;

(2)获得校内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其他单位的同类资助;

(3)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

(4)违反西交际2017【67】文件相关规定的。

为便于交流,解答疑难问题,请同学及时加入、关注“西交丝路云国际交流”微信公众号栏目,获取最新资讯和经验借鉴。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82657515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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