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学生体育成绩评定办法
为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经常锻炼身体,不断增强体质,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成为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人才,我校本科生的体育课必须完成以下学习内容并达到相应的教学目标:①必须修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育部,教体艺[2002]13号)规定的4个学期的体育必修课;②须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简称《标准》,教育部,教体艺[2002]12号)对大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③在校期,掌握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会24式简化太极拳,并另外掌握1~2项专项运动技术。具体评定办法及有关规定如下:
一、体育必修课
(一)考核内容:
1.体育理论的基础知识或专项理论知识;
2.体育运动技术考核;
3.一般身体素质考试;
4.学习态度(出勤)。
(二)考核评分方法(百分制)
1.第一、三学期:身体素质占40%,专项技术占60%。
2.第二、四学期:身体素质占30%,专项技术占50%,理论笔试占20%。
3.学生每学期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含三分之一,包括病、事假)、旷课三次,不予评定成绩。
4.学生旷课一次,体育课总成绩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三)相关学籍管理
1.体育是一门必修课,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2.体育课成绩不及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补考或重修。
3.对患病或有残疾,不能进行正常体育运动的学生,可申请上保健课。但必须提交校医院证明、个人申请,并经体育部教学办公室审批同意。
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一)《标准》的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为六项,其中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三项:从50米跑、立定跳远中选测一项;男生从台阶试验、1000米跑中选测一项,女生从台阶试验、800米跑中选测一项;男生从坐位体前屈、握力中选测一项,女生从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和握力中选测一项。
(二)评分标准和等级评定
1.《标准》中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按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解读》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2.对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标准》成绩应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3.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86分以上为优秀,76分-85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片》。
4.学生毕业成绩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
(三)相关学籍管理
1.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因锻炼出勤次数不够不及格的学生毕业前给予重修一次,如仍然达不到出勤规定者,毕业等级评定为不及格。
2.《标准》成绩在每学年结束前,由体育部向各学院报送,该成绩作为评“三好学生”及“奖学金”的依据,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
3.学生毕业时,《标准》运行卡须存入学生毕业档案;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授予学位;《标准》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或延长学习时间处理。
4.凡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因病或残疾等),必须填写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医生证明,体育部教学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可以免予执行《标准》,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三、24式简化太极拳目标教学
1.本科毕业生掌握一套太极拳是我校体育教育目标之一,24式简化太极拳普及教学和目标考核采用选修课方式进行,总课时28学时,每周2学时。
2.体育部每学年为大二学生开设太极拳目标教学选修课;学生可以有选择地采用多种学习方式,例如:跟班学习、自学、参加太极拳协会等;但必须在指定的选修课班级参加目标考核。
3.每位同学在太极拳目标教学选修课中有2次考核机会,通过太极拳目标考核的同学可获得选修课2学分;没有通过考核的同学,可在下一学年参加考核;进入大四时,未通过者必须重修。如毕业前还不能通过,则不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