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西安交通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基本条件中教学业务条件的审核办法的通知》(西交教〔2011〕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工作中的教学效果评价工作,请各学院(部、中心)报送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申请教学效果评价教师名单及其相关授课信息。请完整、准确填写“教师高级职务聘任教学效果评价授课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1月17日前发送到人才培养处负责老师邮箱,其中:
本科生授课信息请填附件1报送牛娟芳老师处,电话:82655039,邮箱:
niujf@mail.xjtu.edu.cn.
研究生授课信息请填附件1报送肖宁老师处。电话:82655318,邮箱:
xn817@mail.xjtu.edu.cn。
按照学校(西交教〔2011〕112号)文件精神,评价结果两年内有效,2014年考核结果具体见附件2,岗位考核要求见附件3。请勿漏报或重复申报,重复申报者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