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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2023级药学类学生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点击数:

根据学校《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22〕49号)文件和教务处专业选择工作安排,特制定医学部2023级药学类学生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一、专业选择接收计划

医学部2023级2031药学类专业学生分流至药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临床药学专业,其中:

药学专业,学制4年,理学学士学位,计划接收63人,设置3个教学班;

制药工程专业,学制4年,工学学士学位,计划接收30人,设置1个教学班;

临床药学专业,学制5年,理学学士学位,计划接收30人,设置1个教学班。

二、专业选择学生范围

2023级2031药学类专业在籍在校且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2023级港澳台学生、插班学生、预科转入学生以及2022级专业选择后办理留级的学生已确定主修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2023年前入学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后进入2023级2031药学类专业且未选择专业的学生,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三、专业选择工作流程

1.公布专业选择实施方案(4月上、中旬)

根据学校专业选择工作推进计划,于4月上、中旬公布经学校审定通过后的专业选择实施方案,由医学部药学院组织开展相关专业介绍与咨询活动(此事项另行通知)。

2.组织模拟志愿填报

模拟志愿填报时间:5月27日10:00-5月29日16:00

为摸底学生专业选择意向,助力学生掌握专业选择规则和系统操作流程,拟依托学校本科教务平台组织开展模拟志愿填报工作,请涉及专业选择的学生及时模拟填报以熟悉相关规则及操作,模拟志愿填报的相关数据也将在填报期间适时发布。

本次模拟志愿填报,不影响正式志愿填报及专业录取。

3.组织正式志愿填报

正式志愿填报时间:6月4日10:00-6月7日16:00

学生在上述规定时限内,依托学校本科教务平台按顺序选报药学院专业范围内的三个专业志愿,不得少填。志愿填报截止后,将不允许补填、更改。志愿填报期间公布专业热度,未填报志愿者将在接收计划还有余量的专业中予以调剂。

4.专业选择考核方式(6月中、下旬)

学生专业选择的考核拟定于6月中、下旬由医学部和宗濂书院协同组织,综合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构成,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10%+学业成绩×90%。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宗濂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评定,成绩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学业成绩,由医学部根据2023级2031药学类培养方案要求,核算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学分绩,成绩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其中,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零分计算;专业导论课、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参与计算;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5.专业选择的录取及公示(7月上、中旬

专业选择的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专业接收计划及学生综合成绩依托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录取。

专业选择的公示,拟定于7月12-14日对专业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6.学籍信息变更处理(7月中旬)

专业选择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取结果将上报学校教务处,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学籍变更。

四、组织与申诉

1.专业选择工作组织

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医学部人才培养处、药学院成立由本科教学分管领导、系(所)主任、教授代表等组成的专业选择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业选择工作具体落实。

2.专业选择异议申诉

学生对专业选择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或学校工作组反映或申诉。

医学部专业选择工作小组邮箱及电话:

邮箱:zhangrenpeng@xjtu.edu.cn

电话:82655039

学校专业选择工作组邮箱及电话:

邮箱:anna831@xjtu.edu.cn

电话:82668305

本专业选择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医学部专业选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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