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8年10月17日医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贯彻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早期接触临床,后期回归基础”的教学理念,进一步促进基础医学教育与临床医学教学融合,解决基础与临床教学不密切、甚至脱节的现象,前期医学部策划了解剖教师进入临床科室见习、基础与临床教师集体备课、临床教师讲授基础课程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巩固、扩大成果,鼓励更多的教师投入,现在提出指导性意见。
一、鼓励基础与临床相关学科教师、教学团队融合,共同促进前后期的教学内容衔接和相互促进,进行基础与临床集体备课。医学部设立基础与临床集体备课项目,给予一定教学经费支持。
二、鼓励基础教师临床见习,在临床采集教学第一手素材用于教学,让基础教学更生动、更临床。每学期以学科系为单位上报基础教师临床见习计划,临床教学单位根据基础教师的见习内容安排指导老师并负责考核,完成见习任务的基础教师,医学部将按照实验、见习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三、鼓励临床教师为本科生讲授部分基础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医学部将按照理论课工作量进行核算。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双方可互聘人员为兼职教授(副教授)参与学科建设;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并取得成果的双聘人员在本单位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方面享有一定的优先权。
四、鼓励基础与临床教师共同开始基础-临床融合课程,每年医学部组织新课程申报,经医学部组织专家讨论通过后,进行试点,医学部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支持。
五、鼓励基础医学院可邀请临床医院的临床专家共同参与核心课程系列教材的编写,根据临床需求,除旧布新,建立全新的特色教材体系。